陇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调整的?房屋套数认定是怎么样?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法规的通告为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法规做如下调整:

一、优化人才支持法规
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首套140m²以下自住住房的,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认定方式调整为:借款人及配偶的月收入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汇总计算,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全额计算还款额度。
二、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法规
将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地的房屋套数和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作为认定贷款次数的依据。
三、调整农村自建房认定房屋套数法规
对在非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将购房人及其配偶在非城市规划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四、放宽贷款还款法规
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借款人,其家庭直系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借款人在本市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法规调整日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执行原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