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基本工资吗?
不是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统局关于认真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的通告》(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缴存基数的相关要求确定职工缴存基数。
单位如何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
单位应以职工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2022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在缴存基数上下限之间的,缴存基数应为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按下限缴存,高于缴存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缴存。
2022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执行时间
上限执行时间:按照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相关法规,本次缴存基数上限标准对应2021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单位凡涉及缴存基数上限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缴存职工可及时按最新基数上限标准据实缴存。
下限执行时间:按照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法规,本次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对应2022年成都市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仍执行原标准,缴存单位凡涉及缴存基数下限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可及时按最新基数下限标准据实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