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提前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购房通告
一、提取范围我市缴存人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购房。其中父母含本人父母两人和配偶父母两人,子女含子女本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金额所有关系人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购房总额。
三、提取资料支持父母、子女购房提取的,除提供我市现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
1.父母帮子女购房的,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簿及子女六年内的网签(房产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或六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若产权人为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2.子女帮父母购房的,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父母六年内的网签(房产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或六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若提取人为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3.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父母的户口簿中须含有户籍部门盖有已迁出印章的子女内容页。
4.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且父母户口簿中无子女内容页的,须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如历史户口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