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天津户口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具体是怎么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怎么样?天津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办理领取呢?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新社通小编整理了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2024
按照社会保险法法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足额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不能单独购买失业保险。
对于天津失业保险参保应该如何办理呢?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没有天津户口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可以领取。具体条件如下: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地点:
无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
天津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限制的问题,关于进一步推入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告法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法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未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因患病住院治疗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
一个月或连续两个月未能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手续的,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向街道(乡镇)劳保服务部门提出不超过两次的补发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合格后,予以补发。未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提出补发申请的,不予补发。
2、失业人员无特殊原因未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未在法定时间办理按月申领手续的,当月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连续3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手续的,自第3个月起,暂停代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领取时间: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天津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下载并进入天津人力社保APP,进行注册及登录。
2、点击“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选择首次申领或按月申领。
3、进入阅读承诺页面,选择“承诺”-“前往申领”。
4、填写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完成申领。
申办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承诺未出现重新就业、灵活就业、应征服兵役、领取营业执照、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移居境外等情形,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