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生活护理费是什么?哪些人可享受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是什么?具体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去哪里认定?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工伤保险是怎么来的?工伤保险有什么用的?
一、哪些人可享受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是什么?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因伤导致生活自理障碍的,可享受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生活不能自理等级是怎样确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生活自理障碍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一)进食:完全不能主动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二)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三)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依靠他人帮助;
(四)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五)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生活自理障碍分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