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有多少钱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的?
用人单位支付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规和相关法律法定,当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法定,一般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本人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各地标准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标准。
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按照工伤保险法规有关法定,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