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积金贷款相关知识,梅州公积金贷款条件什么?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怎么办理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梅州公积金贷款方面
(一)台港澳同胞或者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异地缴存职工及退役兵人申请贷款时,缴存时间如何计算?
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兵人在兵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三)如何理解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记录应当符合市公积金中心内部风险防控制?
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的法定,“应通过中国人行个人信用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信息等、审核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故在审核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还款能力的时候,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出现以下情形,将会被限制贷款:一是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与父母、子女、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法规中确定法定: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购买别墅、店铺等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法规中确定法定:所购房屋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同一套房存在多个产权人且非同一家庭的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产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并非同一家庭的,仅能由其中一个产权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所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抵押人。
(七)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核定跟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月收入(缴存基数)是否存在关联?
是的,存在关联。一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20倍。二是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收入的60%。月收入以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八)公积金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国主管部门的法定执行。目前执行的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
(九)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如果提取金额不超过最低首付金额的,贷款金额≤房屋总价款-首付金额;如果提取金额超过最低首付金额的,贷款金额≤房屋总价款-提取金额。
(十)购买一星级(含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时,是不是只有首套房才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是的。凡是购买符合要求的一星级(含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时,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十一)多子女家庭怎么界定?是不是购买一套二套房贷款额度都有上浮,上浮多少?
多子女是指三个孩(含)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上浮,最高可上浮20%。
(十二)高层次和“青梅计划”人才的贷款额度具体是如何上浮的?
根据梅州市相关房产法规要求,参照《梅州市申请人才公寓人才层次与类别标准》,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五层次人才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第四层次人才可上浮50%的贷款额度,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人才可上浮1倍贷款额度。同时,贷款金额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
根据相关人才法规要求,对在梅落户且在企业工作的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
(十三)职工既是多子女家庭,又是购买一星级(含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法规能否叠加使用?
不可以的。符合多种上浮法规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请公积金贷款。
(十四)在全国范围内能够使用多少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全国范围内能够使用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五)房屋套数怎么认定?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1、职工家庭在我市无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法规执行。2、购房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在我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房法规执行。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的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为准(农村宅基地房产除外)。
(十六)职工在农村有个老房子确权了,现在想在县城购买一套商品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属于二套房吗?
可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的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为准(农村宅基地房产除外)。现在想在县城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属于首套房。
(十七)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现将原商品房卖掉,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如何认定?
可以,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将原房产卖掉后,职工家庭在梅州市无房产,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法规执行。
(十八)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在我市有一套商品房(商贷未结清),现想再买一套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何认定?
可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申请。因在我市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法规执行。
(十九)在本市有两套商品房,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再购买一套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按照法定,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十)职工购买的二手房楼龄已经31年了,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法规中法定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符合“购买房屋已使用年限不超过30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