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步骤是什么?开封办理流程告诉你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法规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第一步核算贷款额度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征信报告(单身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征信报告),到市民之家公积金服务大厅,核算最高贷款额度,领取《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通告单》。
第二步签订购房合同
申请人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通告单》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之家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书》的面签手续。
第四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受托银行电话通告申请人,约定时间地点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步发放贷款
公积金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送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将申请人的贷款资金划拨到《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书》中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
第六步按月偿还贷款
申请人每月按照《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书》中的约定,在还款储蓄卡上存款,公积金中心按期自动扣收还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