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有哪些?如何申请办理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郑州购房好消息!面向郑州存量住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
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业务办理流程
1.向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出具《(存量住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
2.买卖双方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部门出具首付款监管凭证;
3.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审批、发放贷款,向监管账户转入贷款资金;
4.买卖双方根据交易资金监管部门通告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5.商业银行依据买方不动产权证书牵头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6.交易资金监管部门依据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向卖方结算交易资金(含带押过户时卖方的贷款本息)。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的身份证明;
2.购房款未付清,且已支付法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采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